北京市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日前已陆续开学,冬春相交也是各种传染病和流行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及托幼机构的卫生管理工作时刻不能放松。市卫监所表示,市卫生监督部门将坚决督促学校及托幼机构抓好贯彻落实,做好开学季校园内卫生安全监督保障工作。
1、新学期,在国家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形势下,学校及托幼机构作为传染病防控的重点机构,应该如何持续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目前,对于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及北京市相关部门都出台了哪些政策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国家层面,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共4篇20个操作指南),其中包含了《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行业层面,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北京市层面,北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北京市学校疫情防控实际,制定了《北京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这一系列政策规定,既是北京市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遵循,也是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的政策依据,卫生监督员将坚决督促学校及托幼机构抓好贯彻落实,做好开学季校园内卫生安全监督保障工作。
2、“乙类乙管”形势下,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对于校园抗原或核酸检测方面有什么优化策略?
根据新的政策规定要求,学校、幼儿园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师生员工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无须提供核酸证明。非疫情流行时,校外人员进校不再查验核酸证明。当疫情流行或流行严重时,学校可查验校外人员核酸证明。
3、在开学前及返校后,如何做好师生的日常健康监测?
在开学前及返校后,学校要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等11类症状的师生员工要主动报告,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高校对师生员工开展发热等11类症状监测。中小学校、幼儿园坚持每日晨午检、传染病疫情报告、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
4、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增强各类学校疫情防控能力?
一是高校校医院要扩充资源、改善条件、充实力量、提高能力,建立与定点医院和学校附属医院的业务联系和工作对接,设立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面向师生公布热线电话、提供师生在线医疗咨询服务。
二是疫情流行高峰期间,高校可利用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大型场所增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和幼儿回家。
三是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卫生(保健)室建设,配齐专业人员,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发挥好防疫知识普及、学生患病应急处置等作用。
5、当前,校园在日常公共卫生管理方面还需要做好哪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健全学校公共卫生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坚持多病共防和人、物、环境同防。落实校园内公共区域卫生管理、消毒和通风制度,人员入校需测量体温。加强对保安、保洁、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严格各项卫生要求操作规范和流程,加强学校传染病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
另一方面,加强师生日常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树立“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崇尚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以文明健康小环境筑牢疫情防控校园大防线。
6、开学季,为保障新学期学校及托幼机构正常教学秩序,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新学期,为保障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保持正常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将重点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普通高校综合监督执法检查;二是开展民办高校卫生安全评估;三是以双随机的形式对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展随机抽查。通过开展以上三个层面的工作,指导和帮助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更好地将国家、教育部及北京市“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的各项措施要求落地落实,保障学校正常秩序,最大程度维护好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护航开学季学校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