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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印发《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办法》

来源陕西网 |发布日期: 2024-08-05

为推进“标准地 告知承诺制”改革,深化产业园区环评联动改革,加快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近日,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更新调整情况,对原《汉中市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并正式印发实施。

  调整适用范围。《办法》修订后,适用范围从国省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的,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扩大到纳入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产业园区告知承诺范围和“标准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鼓励类的建设项目。

  精简审批流程。按照“谁申请、谁承诺、谁负责”的原则,企业书面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且申请材料齐全的,环评审批部门无需进行技术评估和实质性审查,可直接予以受理审批。通过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公示时间等,环评审批时间压缩60%以上,切实为项目早日落地赢得时间,有力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强化监管,对建设单位按照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检查,发现建设单位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存在违法行为和环境管理问题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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